1)102、番外_我在星际捡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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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程归很喜欢自己的名字。

  在一众兄弟之中,他觉得自己的名字最有意义也最好听。

  虽然这个观点遭到了所有人的反驳。

  程归觉得自己就算不是乌龟家族中最帅的,那也是最聪明的一只。

  它学习成绩不太好,受体型限制很不方面,一直是课外补习团的一员。

  对他们这些学习不好的程竹倒是不怎么训斥,但会非常耐心地一遍又一遍,一遍又一遍重复给他们讲解。简直就像很多只苍蝇在飞舞,非常可怕。

  程归觉得自己在听天书一样,明明每个字都能认识了,放在一起却完全听不懂说得到底是什么。

  特别是冬天天冷时分,他一到上课就开始打瞌睡,这种时候趴在程雄身边睡觉最舒服了,他的毛很软和,比躺在洞穴里都还要舒服。

  等到程竹大学毕业时,身边大部分伙伴都已经上完了初中课程,找到了感兴趣的科目时,程归还是慢悠悠慢悠悠地继续啃小学课程。

  程竹已经不单独辅导了,他将自己授课过程录了下来,程归只要用嘴碰一下前爪,就能重温上课内容了。

  程竹还让他们跟着兰城小学里那些孩子们一起上课。

  程归并不排斥跟人接触,相反他还很喜欢人类,只要他们不经常恶作剧地将自己反过来放在地上,然后再看自己辛辛苦苦反过来就更喜欢了。

  兰城开办的小学里第一批小学生,有一半都是熟人。

  琼带着人又回到了这里,终究这里才是他们最熟悉的家。兰尔丘城也重新建立了起来,成为除了兰城外第二大主城。

  一年一年,身边的孩子们慢慢长大从小学离开,程归还在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徘徊,跟孩子们玩能让人很开心,但也不是总是开心。

  伙伴们都去了高中,甚至慢慢开始学习大学课程,特别是程风和程厚这兄弟俩,一直以来就是成绩最好的两个,别看它们武力值不怎么样,现在经常能用智商压制他们了。

  最让人惊诧的是不声不响的变色龙成绩都比他好,彩鸟也踩了他一头,天天闭着眼睡觉不起床的程苗更是甩他八条街。

  只有他一个留在这里,有时候想跟人赛跑都找不到人。

  程归这才觉得有点慌了,他不再睡觉,开始四处寻找真正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。

 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捕猎,不喜欢冰冷冷的机器人,不喜欢坚硬的机甲战舰,看不懂天文,也看不懂编程,非常不喜欢一长串一长串的文字,字太多看着它眼晕。

  他有些苦恼地去找程鸢兰,程鸢兰非常耐心地将所有科目都摆在他面前,然后一项一项地消除。

  到最后程鸢兰抓着头发道:“也不一定非要学这些,比起学习你更想做什么?”

  程归只想了一秒就非常肯定地回答:“玩。”

  他听到程鸢兰深吸了口气:“那好,那就学玩好了。”

  程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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